来源:食品风险监测科 日期:2018-12-03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酒类、餐饮食品、肉制品、糕点、月饼、饮料、蔬菜制品、茶叶及其制品、调味品、粮食加工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食用油(油脂及其制品)、薯类和膨化食品13类食品,共计236批次样品,其中,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0批次,不合格样品16批次,样品信息详见附件。
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,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,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。
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,并提示消费者,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,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。
附件: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(不合格)产品信息
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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